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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4-27 19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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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解体的过程中,如若配偶中有一方故意隐蔽、转移、出售、破坏或者销毁我们所共有的资产,又或是试图通过编造谎言来侵吞另一半的财富,那么当我们坐下来讨论怎样公平地分配这些财产的时候,对此类行为的实施者,应较之于他人减少甚至剥夺他/她的分割财产份额。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一、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在离婚案件中,若一方实施了隐瞒、转移、变卖、毁坏夫妻共有财物或者故意伪造债务以据为己有的行为,当涉及到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划分时,法院有权对采取这些步骤的当事人处以相应的减轻或全部剥夺。

一旦离婚手续办理完成以后,任何一方若发现前任配偶存在以上所述行为,便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配夫妻共有财产。

在通常情况下的离婚案件中,双方在财产分割上应当做到公平公正。

若其中一方向偷偷转移财产,那么另一方在此种情况下获取相关证据可能存在诸多困难时,在法院规定的取证时间范围内,即在审判开始前提前七日向法庭申请法院进行取证工作。

例如在处理股票方面,可以查询该股东的交易记录,若发现该股票已不再属于其名下,可追溯其转移至何处以及原因。

如果是在离婚前经过逐步合法转让,且所得资金被用作家庭日常开支,这种情况仍可视为正常行为;而若在离婚前短时间内故意进行大规模转移,则应属于违法行为,法院将对此提出指控并进行严肃追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一方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判

当一段婚姻中的当事人有任意一方出现外遇的行为导致婚姻破裂时,关于他们在法律程序中应当如何进行财产的划分呢?以下是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分析:首先,如果离婚纠纷中的夫妻能够通过充分的沟通达成共识的话,他们共同拥有的资产可以交由双方协议决定来进行划分,这是最为常见也是最易处理的方式。

如果夫妻双方对如何分解共同财产无法达成共识的话,他们必须依照法律程序,通过由当地的法院进行裁决。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参考诸多因素并按照公正平等、优先考虑子女利益、维护无过失方权益以及给予无过失方损害赔偿原则等多项原则来做出最后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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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是第一顺位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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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代位继承是第一顺位继承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代位继承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遭遇家庭暴力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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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遭遇家庭暴力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四条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第二十五条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第三十条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离婚协议签订生效后还能反悔吗,怎么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

关于离婚协议签订生效后还能反悔吗,怎么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书可以反悔的情形包括: 1、若离婚时,一方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买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的,或者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对作出这一行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离婚协议内的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分割协议等。

房产赠与给儿子的手续

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

关于房产赠与给儿子的手续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赠与人及受赠人到房屋所在公证处对赠与事实进行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签署赠与合同,公证处将会按照房产估价比例收取公证费; 2、向房管局申请估价,估价后向房屋所在地税局申请免税(免的是营业税等),另外由受赠方缴纳房屋契税与印花税; 3、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凭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向房管局递件,缴纳相关的交易费、登记费及印花费用后,受赠人一般当天或者第二天即可领到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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